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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店面装修时,自己做好了玻璃架,后去玻璃店裁玻璃,因为玻璃店老板拒绝帮我们上装,只帮我们联系两个有经验的农民工。我们规定五块玻璃有两个农民工上装好,给于一百块钱的酬劳,请问这是雇佣关系吗?

其他 2010-05-17 19: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谢谢,各律师的回复。 因为我们自己是不懂装玻璃的,说好一百块钱包给那两位有装玻璃经验的农民工的。我还是有些疑惑,这怎么就成了雇佣关系。如果是雇佣,我们也不可能雇两个完全不认识的人装玻璃。就因为他们是玻璃店老板推荐的有装玻璃经验的人。所以我门才以一百钱包于他们装五块玻璃的。不知道哪里律师能否详细点解释一下。顺便问一下,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承担百分之几的责任?谢谢!
  • 也有可能是承揽。 如果医疗费不多,建议积极协商解决。
  • 这应该是雇佣关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 雇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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