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1.本诈骗案现已由检查院起诉,作为被害人应如何要求法院责令犯罪人退赔所被骗金额? 2.若犯罪人将被骗款项挥霍或用于家庭生活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 3.在诈骗案起诉阶段,被害人能否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的请求? 4.此案虽于08年1月底由检查院起诉,但不知道法院能否通知被害人对此案的受理情况?被害人开庭能否到场? 5作为被害人在此阶段该如何做?应该有那些知情权? 6.被害人是否还要请律师?

刑事辩护 2014-04-04 16:2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你作为受害人应在刑事案件公诉时检察院应通知你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你应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身份参加本案的审理,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你应积极参加诉讼,不要放弃自己的权利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2.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诈骗罪属于刑事案件,《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可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要是本案中的被害人就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所以在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上述规定的情况下,如果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已发货准,从而使被害人获得一定的补偿。
  • 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