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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照相馆照相,因口角,对方女孩爪伤我弟弟后,弟弟当时自然反应的踹了他一脚,女孩的对象给我弟弟一拳,我弟弟打了那个女孩对象,我弟弟的同学在场,把架拉开!那对情侣走了,说你们等着!我们找人去,我弟弟他们就在那等,后来那对情侣报了警,还找了一帮社会闲杂混混!派出所,没给我弟弟他们录笔录,给报警的录了笔录,说学校的事情学校解决!学校书记来了后,说叫家里来人,带去医院看看,当时我花的钱,给那对情侣和我弟弟都拍片了,本来就没事儿,大夫都说:没事儿拍啥CT,对身体最不好了!最后病例本上写均无异常!当时我这边花的钱,拍片1000多元,最后两家都说没事儿,回家了!第二天到学校,学校又要叫家长,后来那对情侣两家来了不少人,从学校闹腾!学校书记说,住院去!学校每天带那对情侣去医院输液,听说又花了6000多块钱(学校暂时垫付),学校说都没啥事儿了,想让我们一家把钱都出了!我觉得不合理,本来就没事儿,非去医院输液,查体!请问律师,我们是否要付全款?

刑事辩护 2008-10-10 17: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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