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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兄弟2人,已写好分书,但还没过户。现父亲过世,母亲欲将分给我的房子卖掉。我手上有分书一份,并有屋基使用证,但是土地证被母亲领了。请问我有权力要求我的房子不被其卖掉吗?

其他 2017-04-22 14:2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一、房子没有土地证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
    二、产权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密不可分,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人侵占的时候,业主将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 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 夫妻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属于两位的共有财产。对于还没有取得产权的住房,可以等取得住房全部产权之后,再分割分配。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分割财产的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离婚协议自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生效,双方应遵守对共同财产的分配协议,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起诉。需要注意,如果约定一方个人财产赠与给另一方,需要实际交付或办理过户手续。
  • 有权利。
  • 可以。
  • 根据登记为主,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属于谁的。
  • 如果你们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你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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