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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公公上一个月薪2000的退休人员,婆婆于91年去世,我们兄妹支均已成家,93年公公在老家与李氏同居生活,十几年未结婚证,09年80岁的公公心梗去世,李氏一直住在老家的房子里,婆 婆 去世后,公公没有和我兄妹六人说过房产的事,儿女们也不便谈起。公公走了,没留下一言半语,所有存款全存在李氏名下,李氏还要我们赡养她(我知道法律上我们没义务),和我们要公公20个月的工资,抚恤金,还有老家的房产,公公是一个很不负责的人,93年至去世,住了六次医院,没动过自己一份钱,相反,报销药费也不给儿女们,公公上了几十年班,什么也没给我们留下,就给孩子们留了一个无情无义吸血虫,请问,他们 是否事实婚姻?双方是否法定配偶?李氏我们兄妹们该怎么办?谢谢!

其他 2010-05-21 23:1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我国《婚姻法》以1994年2月1日为界线,区别了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1994年2月1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而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的关系被确定为事实婚姻,这是我国法律认可的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受我国《婚姻法》保护,解除事实婚姻适用解除一般婚姻关系的法律规定。双方属法定配偶。 你们应与李氏做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继承公公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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