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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卖了 房产证6年没过户 当时家里有一个人没签字 家里人不同意卖 那合同能起法律作用吗 我能不卖吗

其他 2010-05-26 0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您的咨询,我已经看到了。根据您的描述和苏州这边的拆迁政策,拆迁安置房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家庭共有的财产,在该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上,都会有共有人的名字,如果要将该拆迁安置房出卖,在《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上,必须要有全部共有人的本人签名,任何一个共有人未同意出卖或未在合约上亲自签名的,该《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该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就您描述的具体情况,有一个人不同意卖,该合同就不起作用了,但是,在此合同上签名的共有人如果造成对方损失的,还需要负赔偿责任,如果对方也有过错的,双方根据过错的比例分担实际的损失。谢谢!
  • 具体要看一下买卖协议
  • 合同无效,必须要每个家庭成员都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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