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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户口是四川广安华蓥的。我男朋友户籍是香港的,我们准备结婚了。但前两天,我去了华蓥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那里的工作人员说:我们这种情况要到成都去办理(就是四川省公安厅),广安市民政局也不能办理。 因为我们到成都去比较远,如果能在华蓥市(县级市)或广安市办理就太好了! 请问:如一定要到省级(成都)办理,我们需准备些什么证件? 谢谢!

刑事辩护 2010-05-25 09: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居民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其确定的机关(一般是地级市的民政部门)。 证件:(一)本市居民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   声明。   (二)香港居民   l、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   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一定要到省级(成都)办理
  • 身份证、户口本等。可以顺便问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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