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于2000年在国企县药材公司上班,到2002年才转正,这2年没给上养老保险。2004年公司正式停业,政府接手解决公司的问题,直到2010年5月才有信,期间没有领导任何财务补偿,包括生活费也没有。现在公司要宣布破产,我和一些年轻人够不上退休的年龄段,据说打算按工龄每年500元就打发我们,养老保险给交到2010年3月。请问,这种情况下合理吗??我们应该得到的是什么???

破产清算 2010-05-28 10: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唐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