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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情况是这样的:甲男和乙女于2012年经乙女的姑姑介绍,在见面3天后定亲,小礼钱20000元左右。之后甲男到合肥工作,乙女到新疆。中间两年的时间两人仅通过电话、短信联系。2013.10两人回家办理了结婚证,未举办仪式,亦未一起生活,仍各自在各家生活。2014年1.20日,两人举行结婚仪式,大礼钱100000左右,两人共同生活。婚后,甲方发现乙女性格孤僻,不与人接触,但甲方并未多想,以为是不熟悉环境所致。但自结婚至今,女方拒绝同房,故两人至今还无夫妻之实。2014年9月,到医院检查发现,乙女患有抑郁症、癔症、精神涣散等问题。去了两家医院,专家称短期内乙女的病是治不好的。乙女家人也说,婚前女方在家时即不与人接触,不爱说话。并且,在与甲男相亲之前,乙女曾与另一男子相亲,因乙女不愿与其亲密接触,导致两人分手,但媒人及女方家人并未将此情况告诉甲方。问,若甲方提出离婚,法律会允许吗?彩礼应如何处置?期待您的回复。

其他 2015-01-22 06: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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