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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我家有一个房子是我父亲的名字,房贷办下来之后,不幸的是,我父亲突然间交通意外事故去世了,当时我们已经买有房屋保险了,这种情况下我们能不能向保险公司拿到我们应该有的赔偿呢?

其他 2017-07-06 04:4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如果只是车辆损失,双方都认可责任归属的时候可以签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认定书,或者等交警来裁定,留现场照片,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派人勘察定损。
    2.对方的车辆也由全责一方保险的公司来定损,定完损去正规修理厂或5S店修车,对方修车的钱需要全责方垫付,但是发票,修车记录,定损单,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行驶本驾驶本复印件都要上一份。然后拿着自己修车的材料和对方的材料去保险公司办理理赔。
  • 1.首先,要了解自己购买保险的保障范围,如果事先不了解自己能够获得赔偿的保障范围,直接去找保险公司的话,极易产生理赔争议与纠纷,因此,为了避免这些纠纷的出现,应对保单内容和保障范围有一定了解。 2.出现意外事故,要及时报案。可以通过电话、书面、传真等方式,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出给付保险金的申请。有的交通意外险是提供紧急救援服务的,及时报案不仅可以尽快得到救援,保险公司也可最快作出保险金的给付。 3.到定点医院就诊,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有的保险公司对治疗医院是由规定的,一般为正规的医院,如果到保险公司不承保的医院就诊,保险公司对医疗费用的给付就会出现问题。 4.准备好必须的申请材料。保险合同中都会列明申请保险金所需要的材料,在治疗过程中就应该对相关材料或单据进行保存和整理,避免事后出现什么遗漏,如果出院后再去重新开据证明是非常麻烦的。 最后,要注意索赔时效,超过时效,可能会丧失理赔权利。
  •   房屋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按照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因保险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的损失按约定向投保人支付保险金作为补偿的合同,为财产保险合同的一种。  房屋保险合同为定型化合同(格式合同),采用保险单的形式。合同的必要条款,均已印制在保险单上,投保人和保险人只须进行签署。房屋保险合同也是双务有偿合同。投保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则在保险事故发生而使投保人遭受损失时向其支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在向本公司申请赔偿时,应提供保险单、出险通知书、损失清单以及必要的单证和有关部门的证明。本公司接到上述申请后,根据保险责任范围,核定损失 金额并按本保险公司合同的规定在扣除免赔额后赔付。  二、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标的如有抵押,保险赔款支付给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保险标的无抵押,保险赔款支付给被保险人。  三、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1.实际损失相当于或超过保险金额,按保险金额赔付。  2.实际损失小于保险金额,本公司只负责修复费用,以受损保险标的基本恢复到受损前的修复费为限,且不得超过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低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按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的比例乘以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3.对于合理的施救费用或按照被保险人家庭财产与保险标的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进行的施救费用的分摊,按实际费用金额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四、在每一保险年度内,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经赔偿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准扣减有效保险金额;如果一次或累计赔偿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时,本保险年度内保险责任即行终止。经投保人申请,并按本规定补交保险费后,恢复保险责任及原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恢复为原保险金额,今后年度保险责任自然恢复,保险金额恢复为原保险金额。  五、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以书面形式向第三方提出赔偿要求。根据被保险人申请,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赔偿权益转让给本公司,并协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六、自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当日起,被保险人两年内不向本公司申请赔偿即作为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 这取决于你们投的是什么保险。如果是房屋损失险,你父亲过世后,你们不可能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有些保险公司设置了一种险种,规定,如果借款人因故去世,剩下的房贷由保险公司代为偿还,这种保险的受益人是银行,但借款人的亲属由于不必偿还剩下的贷款,实际上从保险中获得了利益。
  • 要视你的保险是什么,如果是保证保险,则有可能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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