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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今年4月份买的一间商品房,交了50%的定金,可是现在房屋面积比认购协议上多了20%的面积,请问我该怎么处理这事。

其他 2010-06-03 20: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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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你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买下该房屋,但你只再付多出面积的3%部分的房款,其他的部门不支付,但仍属于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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