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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预计延期15个月交房,原来交房2010年5月31日,延期至2011年8月31日,合同上写的是按日支付万分之二,如何执行,我们要还30万房屋贷款,每月支付4000元,能不能让开发商按月支付,我们好还贷款,谢谢 开发商提出了二个方案, 一,按延期时间457天计算违约金,于今年9月30打违约金七折后并划转1万元作为物业费代缴卡,剩余支付给业主; 二,分两次支付,(1)2011年1月31日前支付2010年6月1日到12月31日违约金,(2)2011年8月31日交房后1个月内支付2011年1月1日到11年8月31日违约金并划转1万元作为物业费代缴卡

其他 2010-06-08 10: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们之间签有合同,又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开发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从实际交房之日计算所应支付的违约金。如果你不愿接受开发商的解决方案,你就有权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诉讼或者仲裁追索全部应付违约金。
  • 协商解决。
  • 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按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执行,至于支付方式和时间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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