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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未满18周岁给对方打伤,现在已经构成了什么罪。请问在什么情况下构成了寻衅滋事罪?是否构成判刑,判几年!是否通知学校,对自己今后的学业产生影响,对今后就业当兵有影响吗?

刑事辩护 2010-06-06 15: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涉嫌刑事犯罪,不能在当兵。
  •   1、如果是故意殴打对方,没有正当防卫等排除犯罪的事由,若对方经鉴定属于轻伤以上的伤害,构成“故意伤害罪”。   2、如果是因殴打对方而涉嫌“寻衅滋事罪”,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中“随意殴打”,是指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而殴打他人,并没有直接伤害对方的故意;而“情节恶劣”,是指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等。   3、对于学业的影响:可以先办休学之类的手续;如果是没参加高考的,只是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服刑时不允许高考;虽然受过刑事处罚,只要不是报考需要政审等特别条件的院校,可以高考。   4、入伍:入伍是有政审的,很严格。只要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或者在18周岁前有严重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都不能入伍了。   5、就业:会有些影响,看具体单位的规定了。
  • 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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