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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和房客2006年签订的房屋出租协议如下,现在市场价已涨到1500元/月,去年涨了100元,今年他不肯涨,我是否有理由通过法律途径让他涨? 协议 一、出租人将高层之116平方米房屋出租给乙方。 二、乙方入住前进行房屋装修(装地板,厨、卫贴瓷砖等),并承诺装修的一切赠送给甲方,不会去人为损坏。甲方因此给乙方优惠的房租价格800元/月,且三年不变,三年后视各年市场房租价格行情作上下调整,并略低于市场价格,保证租给乙方五至六年时间。房租从2006年5月15日起计算,此前时间不计房租,作为甲方优惠给乙方的装修时间,大家互惠互利,和睦共赢。 五、乙方不得擅自转租、出借房屋。 六、未尽事宜和出现的问题双方以公平合理、互惠互利、和睦共赢的原则协商解决。 八、备注: 三年后,原则上按每年10%上下浮动,如果房租价在5%以内浮动就不作为调整,如果出现与市场价相差太大(视当时的365天房产网站中类似住房最低价与八佰元房租价相差三佰元以上为依据)的情况,可按15%上下浮动。

其他 2010-06-12 19: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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