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2009年6月下旬毕业的本科生7月出就开始工作,在盐城一个改制的建筑公司工作。当时单位是去学校招的,我们在进行完面试后签订一份学校统一发放的协议书试用期三个月,结束后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到现在已经快一年了,单位也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保险什么的没有,当时毕业户口从学校所在地迁出,现在还没地方。应该成黑户了(我一个学长也在这单位,有此警察查他身份证愣是没这个人)。单位最多是半年发一次工资,年底才清(不过2009年我的加班费还是没发)。 前天领导让我干活,我认为有难度拒绝了(危险没有,技术方面有难度)他说罚我三天工资,后来又涨到罚九天工资。 这个单位现在做法合适么?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我本人籍贯是北方的,江苏念的书。 我对现在的境况不满意,考虑另找工作呢。 和我一起来公司工作的同学、学长也走几个了。 假如我现在提出辞职合适么。 还有关于劳动法规定的必须保险我在盐城缴纳一年后,如果我到北京工作的话能不能也带到北京继续缴纳?缴纳费用有没有变化?

其他 2010-06-13 18: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单位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你随时都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你同时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 单位的行为多处违法。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且你还应该要求单位承担双倍工资,要求交纳养老保险。 社保可以跨省转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盐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