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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装修向建材店订购了一批水管,说好送货上门,因为装水管不需要太多的时间,我就不另外叫人,口头和老板说好给他一个工夫(没有书面协议),由他负责把我装好。有一天两点多钟有一个人过来说是老板叫他来做的,做了一个小时不到,他发现材料不够,他就和店里联系,店里很忙,他叫我去拿,我不去,他就自己骑车去。结果在路上他的摩托车撞在停在路边的一辆汽车上,受伤住院。后来他没有再派人来,我就自己找了个人把水管装好,把材料费给半个工夫(虽然干了一个多小时,也算了半天的工资)的工资给了老板。那个装修工住院花了9万元,他自己负有交通事故的六成责任,赔来了7万,还差两万,他起诉我要赔他的两万和精神赔偿金1万远,那个老板还给他开了一个证明,说是我委托他帮我找工人的,我想找律师咨询一下,我要不要负责任。谢谢。

其他 2008-10-21 11: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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