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老公在外地工作,我们没有离婚,我也不想离婚,我有工作,孩子3岁,我带,老公没给孩子生活费,我该如何起诉他讨孩子的生活费,可以讨多少?谢谢。

其他 2014-11-23 21: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依据你老公收入的20-30%来确定抚养费。
  • 委托律师处理。
    【追问】他一直说钱没收回来,我一个月才2000到3000工资,成功率高吗
  • 你好,建议先好好的沟通和交流的,一般情况下,需要先离婚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