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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0年5月21日提出辞职,公司答复说要招到人才给走,现在已经快一个月了,可公司还是拖拖拉拉,没招到人。由于公司每个月都扣工资的10%来作互助金,当时刚进公司时说明离职时互助金是必须退还的,我想请问如果我到6月21日在未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的情况下离职,公司是否有权不把互助金退还?如果不退,我又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其他 2010-06-19 14: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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