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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生产电缆的工厂上班;讲好试用期3个月;月薪850。 并签了劳动合同;我是08年8月27号正式上班的;在里面干了一个多月皮肤出现严重过敏的现象,我自己到医院去看了;花了400多元钱治好了;继续工作了几天又过敏了。现在我打算辞职;请问我能报销医疗费吗?能得到补偿吗?(另外每个月可以休息4到5天假,我10月份因为过敏,去医院治疗,把假都休完了。我辞职的工资是拿实际上天天数支付还是在工厂做到辞职的工资?)10月1号法定假日1天。一共休了8天。

调解 2008-10-22 14: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报销的 详情你可以来电咨询苏州李加刚律师13771932114
  • 是否能报销医疗费,要根据单位的规定。此外,工资是按月发放,病假期间的工资会比正常上班低,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否能能拿到补偿,要看是哪方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你先提出,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可以不给经济补偿。单位先提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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