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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8年6月中旬买了某小区的一套房子,交了首付,当初合同签订写的是今年3月份交房。但一直到上年7月份左右,房子才迟迟动工建起来,对比同期的房子,我们的房子慢了一年多。今年3月份没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房给我们,要延迟到明年3月份才能交房给我们。他们解释迟迟未建房的原因是,因为我们那栋房子的位置有个高压箱,需要迁移才能起房子,经过政府部门的批准,才能把高压箱迁移掉,才能建起房子,因为政府迟迟没批,所以他们才迟迟动工。最近我去开发商那里问有关逾期毁约赔偿的问题,他们给我们的回答是:因为外部因素导致内部因素而无法按期交房,不赔偿。请问有这种说法吗?而且还说我们可以退房,不收我们的毁约金(我呸),或者换房,但按现在的房价,要不就是会单独约每一位客户签订合同,大概意思承认不是他们的原因导致无法交房,请问签还是不签?虽然赔偿的金额不大,但我买了两年的房,还退迟一年居然不赔偿,我心有不干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0-06-22 20: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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