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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您们好!我朋友是开了 一家企业,现在因企业成立不到2年在银行贷不到资金,现想跟我借1000万,同时将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厂房、办公楼质押给我,同时要 相关部门做好权证、公正备案,他给我开出利息是银行当天挂牌价的4倍,同时答应另外在给我10%的服务费用,不知道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恳请各位律师给出高见。谢谢!

金融 2010-06-24 21:4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跟您朋友的借款利率的约定,不要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因超过部分无效。所以最好是看下银行的利率水平是多少然后约定。约定要明确,具可操作性,不能有异议。至于服务费,你可约定具体的数额,不要用比例来约定。而且要说明是提供的什么服务。另外,应该作权利登记的一定要去相关部门登记,这样以保证将来你的权利能实现。
  • 超过同期利息四倍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建议你委托律师代为拟定协议。
  • 合法。
  • 你好,可以借贷,利息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即可。土地使用权、厂房、办公楼要去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服务费要约定明确,如有不清楚的,可以请律师全程参与以保证合法性及风险的防范
  • 您好!您说的方法很好,也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利率范围,属于操作性比较强的民间融资行为,在合法范围之内。但是,您要把相关手续做得完备一些,以便对将来风险的防范。另,土地使用权、厂房和办公楼所作的担保不叫质押,而是抵押,关于不动产的抵押,要到相关土地或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债权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这一点非常重要;同时,还要做好关于合同的公证或见证和备案手续,以便充分地保护自己地债权。同时,服务费用最好写得清楚明了,以防止将来可能被认定是变相地高利放贷行为,争取主动。谢谢!
  • 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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