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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工作时间,场所,为了工作,遭到两名员工打击报复,用凳子使劲的砸我的头部,本人没有还手,致使头部、手臂多处受伤,直到保安赶来制止、阻拦,对方才停手。对方在殴打我是不知什么原因,手骨折,(法医鉴定还未下),此事件算谁的责任?有两名当事人可以作证我没有还手,并且我算工伤吗?请解惑,谢谢!

其他 2014-12-10 11: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属于工伤,建议报警,要求工伤和人身损害双赔偿。
    【追问】您好:刘律师,对方还以骨折为由,要求我赔偿,我该怎么办呢?
  • 属于工伤。。
  • 你好,请立即报警,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处理,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立即报警。不属于工伤
    【追问】李律师:您好,已经报警了,我没有还手(有员工可以作证),对方却手骨折,可能是打我时用力过猛导致(法医鉴定未下),还在派出所要求我赔偿,我应该怎么办?
    【回答】细节问题,电话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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