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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小区是1999年,因建长江大桥而拆迁的拆迁户按统一规划,统一图纸盖房而形成的,现在属金湾社区,我是由拆迁户转让土地盖的房子,户口一直没迁入本社区,现要拆掉每户的两层小楼,再在原地盖18层的小高层,补偿方案套用芜政办6号和市建办58号文件以户口和人头进行补偿,使我难以接受,这个小区的房子应属小产权性质,我要求以小产权房的面积取得回迁的房子,可是上面不同意,请教您我该咋办才好?

其他 2010-06-30 12: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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