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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3日我签订了一包干价家装协议,房子是我父亲刚买的新房。当时装修公司租了辆中巴把我们20多人拉去他们公司介绍装修情况,后又带我们去看他们的样板房,随后又拉去公司3个公司职员围着我介绍并催促我签订家装协议并交了5000元定金。之前我对装修一窍不通,从未接触过,对合同内容也不了解,稀里糊涂就把协议签了!过后,我在网上了解家装内容,又看了他们的合同,感觉他们合同有问题,还有,大概有40多家也在他们公司签了合同,有的人反映他们的装修已经远远超出了合同签订的价格,5万多的定价,装完达到了7万多,这明摆着是骗人嘛!我现在不想在他们公司装修,想退定价,他们不同意,因为协议里又一条:“本合同签定后,无论任何理由甲方提出终止合同乙方不退定金,后期转入工程首付款。”还有,他们连我的房子门朝哪开都不知道,也没有什么设计图,包干价家装价格预估-附表里什么都没填,就合计金额写了个:6.5万!现在怎么能退回我的定金,请您帮帮我!谢谢!

其他 2019-04-02 19:4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 我们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 《担保法》第 89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主张约定违约金,又主张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 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
  • 您好,建议您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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