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买家在店铺转让中尾款未付清的情况,首先需要回顾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而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除非法律或当事人有另外的约定。
基于合同法的原则,如果买卖双方已经在合同中明确了付款方式与时间,那么买方未能按时支付尾款即构成违约。在这种情况下,您作为卖方有权要求买方履行合同中的付款义务。如果合同中对违约行为有明确的违约金条款,您还可以要求对方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若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或者条款不够明确,您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由于买方违约导致您能够获得的利益,但不应超过买方在订立合同时能够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催告买方尽快支付尾款,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并保留好所有沟通记录作为证据。
如果买方仍不支付,您可以发送律师函,正式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并警告可能的法律后果。
如催告无效,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买方支付剩余尾款及相应的违约金(如有约定)。
诉讼过程中,提供买卖合同、催款记录、律师函等作为证据,以证明买方的违约行为及您的损失。
根据法院判决执行,如果买方不自愿履行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整个过程中,建议您保存所有相关证据,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