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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入职,2017年8月完成一年。公司给了我一天年假,说2018年1月有五天年假。一月份请了五天假,现在2月23号走。公司告诉我扣除之前的年假,工资结算只计算到3月19日,但是我会在3月23日离职,也就是扣除四天年假。这是2016年8月入职,2017年8月完成一年。公司给了我一天年假,说2018年1月有五天年假。一月份请了五天假,现在2月23号走。公司告诉我扣除之前的年假,工资结算只计算到3月19日,但是我会在3月23

劳动纠纷 2020-10-05 14: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是违法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对于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你好,能拿到工资,工资数额根据你实际工作天数确定。
  • 劳动者只要付出了劳动,就有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辞职也按劳动天数计算报酬。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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