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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公司违反劳动法,我单方面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怎么通知公司才有法律效力?

劳动纠纷 2021-03-12 10: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但是之前因为劳动关系是存在的,所以对于员工之前的工资,佣人单位应当依法按时发放,并且给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进行缴纳。
  • 可以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等。
  • 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公司即可,在劳务公司的内部,肯定也规定了有职工正常离职这个流程。在劳务公司上班的这些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不仅要参考劳动合同法,最关键的是要按照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否则就有可能无法正常离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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