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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企工作2个多月,试用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无故辞退我,不发最后半个月工资,合法吗?我能拿回来吗?

合同纠纷 2021-03-18 06: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辞退劳动者的,必须在试用期结束之前向劳动者提出。现试用期已经结束,只能认为用人单位已经认为你符合录用条件;再擅自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双倍支付赔偿金计一个月工资。
    2、公积金问题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法院均不予处理,你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解决。
    3、试用期不能擅自延长,人事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可以提出劳动仲裁。
  • 用人单位可以证明试用期内,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
  • 用人单位可以证明试用期内。《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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