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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筑工程不允许分包的总包有建筑工程资格的劳务公司签约的税收有什么区别?

劳动纠纷 2021-04-11 14: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 你好,
    1、工程分包人是取得总包工程中的一部分非主体工程;工程劳务分包人是取得工程中的劳务,提供劳动力。
    2、工程分包单位以自己的劳动力、设备、原材料、管理等独立完成分包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务即劳动力要和承包人的机具设备、原材料结合。承包单位提供技术和管理,共同完成建设工程。
    3、承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需经过业主的同意;承包单位进行劳务分包不需要业主同意;
  • 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实践中,总包方为了规避部分连带责任及简便工程程序,常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形式与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是需要签订分包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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