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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和贪污罪的区别

刑事辩护 2021-06-02 21: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具体如下:
    一、在主观故意上:贪污罪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没有归还的打算;而挪用公款罪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
    二、在客观上:贪污罪是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占为己有;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公款
  • 一是犯罪主体不同。二是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三是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公款
  •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如下:
    1、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
    2、行为人的主观意识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目的是非法取得对公款的使用权;贪污罪的目的是非法取得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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