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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支付足够的加班费是否属于劳动报酬不足?我可以终止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和加班费吗?

劳动纠纷 2022-04-04 0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必须符合相应的情形,具体是:
    1.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 用人单位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是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例如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向试用期间的劳动者支付的工资低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等
  •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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