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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一年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年薪的一部分应该退还。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我没有给出薪水。公司出于内部原因给了我一个假期,但梅雨给了我一份薪水。我想劳动仲裁能要求什么补偿

劳动纠纷 2022-05-12 07: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
    2.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公司辞退合同未到期的员工,应该补偿情况如下: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根据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两个月的工资
  • 已经形成劳动关系,应当给与补偿。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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