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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超市工作。已经半年了,大约六个月了。我现在要辞职了。然后我想离开半个月。有事可做,但是老板要我一个月才能离开。他犯规了吗?我怎样才能离开半个月?我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协议。

劳动纠纷 2022-06-12 15: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走人分三种情况,一是公司有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立即通知公司离职走人;二是在试用期,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可以离职走人;三是试用期过后,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然后离职走人
  •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者辞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供辞职书后辞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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