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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无故解雇了我,随便找个理由说我工作不认真,也没有提前通知我,所以当天就放了我。辞职报告中写的辞退是我于2018年7月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日期为2019年3月14日。我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2-07-17 11: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辞退合同未到期的员工,应该补偿情况如下: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根据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两个月的工资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在本单位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有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无补偿;如果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或者严重过错被单位辞退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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