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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5日,我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同意支付半年租金30000元,租期一年。生效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15日,因与工厂合作存在问题,无法开展业务。没有必要租这所房子。我可以取消租金吗?合同中没有违约金或定金。如果你承担违约金,你需要承担多少费用。

合同纠纷 2022-08-17 12: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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