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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上下班后吃过晚饭走到工地大门意外死亡,工地方现在避而不见??也不给家属一个说法

托欠民工工资

劳动纠纷 2022-10-03 07: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在下班后猝死,一般不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有侵权责任人的,赔偿标准如下: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六倍;死亡赔偿金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二十倍计算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如果有相关证据,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诉
  • 根据法医出具的死亡鉴定证明认定工地是否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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