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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医院不让走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10-14 14: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辞职,医院不批的,员工可以要求医院说明理由;如果是员工的辞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则员工可以更正再提出辞职;如果是医院的行为不符合规定的,则员工在依法提出离职后,到期后可以要求医院为其办理离职手续,例如员工提前三十日书面提出离职申请的,三十日届满后可要求医院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医院编制内辞职一般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则按其约定的方式来辞职即可。若医院有严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当事人也可以依法立即辞职。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辞职时老板不让走的,劳动者可以采取协商、申请调解或者申请仲裁等方式来处理。如果劳动者是采取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等方式来离职的,则不需要单位的同意,到期后办完离职手续可以走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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