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律师案例

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陕0103民初7249号原告:董X,男,1977年10月11日出生,汉族,无业,住西安市新城区。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忠民
李忠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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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23)陕0116刑初618号公诉机关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任X,男,原北京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商业运营主管,2022年6月20日因本案被
许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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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职务侵占罪,人民法院全面采纳辩护意见,成功争取最低建议量刑
律师思考:刑事案件中许多当事人及其家属有疑问,一旦犯罪嫌疑人对案涉指控罪名无异议,律师还有辩护空间吗,以及聘请律师为其辩护的必要体现在哪里?本次分享的成功量刑辩
许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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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人民法院全面采纳辩护意见,成功争取最低建议量刑
齐××盗窃案,一审判决无罪,当庭释放,得到国家赔偿,该案获司法部“金獬奖”。
齐××,男,1973年生,汉族,黑龙江省青年,1993年来西安某影楼打工。因涉嫌盗窃影楼经理19000元存单并取走存款,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破案,1995年4月22
张国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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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盗窃案,一审判决无罪,当庭释放,得到国家赔偿,该案获司法部“金獬奖”。
宋××贪污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判决宣告无罪。
宋××,女,陕西省某外事服务中心职工,1996年因涉嫌与外单位刘××共同贪污,被检察院逮捕,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利用为单位购买飞机票之机,与宋
张国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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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贪污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判决宣告无罪。
蒲××诈骗案,一审、重审均判有罪,二审(重申)判决无罪,获得国家赔偿。
蒲××,男,西安市某区档案局干部,因涉嫌与袁××共同诈骗,区法院1997年7月7日判处蒲××有期徒刑三年。二审中,张律师和罗律师接受委托,认真分析、研究案卷材料
张国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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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诈骗案,一审、重审均判有罪,二审(重申)判决无罪,获得国家赔偿。
狄××盗窃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检察院撤诉。
狄××,女,陕西某科技公司出纳员,因涉嫌盗窃,1994年9月22日被西安市公安局××分局逮捕,1995年2月23日取保候审,1998年3月18日收监。市检察院1
张国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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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盗窃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检察院撤诉。
党××金融凭证诈骗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检察院撤诉。
党××,女,西安工商银行某储蓄所职工,因涉嫌盗窃,1998年10月6日被西安市公安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5日取保候审,2000年11月30日再次拘留,2
张国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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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金融凭证诈骗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检察院撤诉。
杨××故意伤害案(正当防卫致人死亡),一审法院判决无罪,获得国家赔偿。
杨××,男,40岁,西安某国防工厂工程师,2013年10月14日清晨,和往常一样携妻子和女儿刚出家门,一陌生男子左手搂住妻子脖子,右手搂住女儿,刀架在女儿脖子上
张国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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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故意伤害案(正当防卫致人死亡),一审法院判决无罪,获得国家赔偿。
代××贩毒案,辩护人要求检察机关查明侦查机关刑讯逼供,要求侦查实验,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代××,男,1974年生,陕西省丹凤县农民,2015年12月23日在商洛市商州区被陕北某县公安局民警抓获,涉嫌罪名是“贩卖毒品”。代××12月25日被刑事拘留,
张国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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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贩毒案,辩护人要求检察机关查明侦查机关刑讯逼供,要求侦查实验,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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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结婚证,但户口在一起
您好这边有什么可以帮您的
银行卡风控了怎么解决了
公司因为什么原因资金冻结了
本人是苏州地区的拼多多买的商品已经退回,他不退款怎么办?
法律分析:消费者遇到卖家无正当理由不退款时,如与商店协商和解未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消协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合伙企业出资一人一半,应如何分配
可以设定个利润目标,刚好处于目标利润额时,平分利润;超过目标利润,说明你的经营有功,适当增加利润分配的比例;反之亦然。对于出资人来说,既可以避免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的浪费行为,也能提高经营的利润率;对于经营者来说,同样可以很好地展现经营能力,更好、更用心地经营。
到学校抽烟,最长不能超过多少天
法律分析:1、学生吸烟行为的教育责任,应由学校和家庭共同承担;2、学生吸烟行为发生后,填写吸烟行为认定书,通知家长到校签字,然后回家进行为期一周的家庭教育,在家庭教育期间,学生要深刻反思吸烟行为对自己和他人带来的严重危害,并形成书面材料,家长也应该就孩子吸烟进行教育反思,并形成书面材料;3、在家庭教育期间,学生和家长如果认为认识明确,反思深刻,可在第四天携带相关书面材料到校,经确认合格,可进入学校教育阶段,学生和家长填写违纪处分;4、学生第一次吸烟行为被发现,给予开除警告处分,学生第二次吸烟行为被发现,给予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六个月处分。以上处分均装入学生档案,学生第三次吸烟行为被发现,给予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处分;5、学生在吸烟行为的认定或教育过程中如果出现顶撞或证据确凿拒不认错将从重予以处罚。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高中建立学生档案的暂行规定》第六条“奖励”系指校级以上的表彰,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单项奖励,如:学科竞赛优胜者、科技创造发明获奖者、校以上运动会单项前六名、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等。优秀学生干部系指在高中阶段连续担任团支部委员、班委会委员以上的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应政治思想进步,模范执行《中学生守则》,一贯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学习成绩优良。“处分”系指校级记过以上的各种处分,包括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以及公安机关的拘留、少年管制、劳动教养等。同时,须记载所犯错误的基本情节,以及本人对错误的认识、悔改表现、处理情况等。未构成处分的一般性错误和已撤销的警告、严重警告等处分、不记入档案。
父亲去世能领取死亡抚恤金吗?
通常无法再领取。抚恤金是在死亡后一定时间内申领的。如已错过申领期,应咨询相关部门。 分析:死亡抚恤金是在职工去世后,由所在单位或社保机构按一定标准发放给死者家属的经济补偿。但抚恤金通常需要在死亡后一定时间内申领,过时可能无法再领取。建议直接咨询父亲生前所在单位或当地社保机构,了解详细情况。 提醒:若遇到领取障碍或纠纷,可能涉及法律问题,应尽快咨询专业律师。
往别人家门面泼粪有什么罪
法律分析:往别人家门上泼粪,一般属于违反治安管理,阻碍了社会治安秩序的维护,可以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