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民商法律师文集

合同之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当中,当我们与对方签订合同的时候,都是会约定合同内容的,因此,我们可以去了解合同之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二、合同之债侵权之债的区别侵权之债是基于侵权行为
程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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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之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夫妻可以约定财产归谁吗?
律师解答: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可以约定。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
夏俊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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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可以约定财产归谁吗?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案情介绍:朱小某(10岁)与父亲朱某(被申请人)、继母徐某(被申请人)共同生活。朱某和徐某常常以“教育”的名义对朱小某进行殴打,树棍、尺子、数据线等都成为体罚朱
夏俊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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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在公共道路上的物体致人损害时,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导读公共道路的安全关系到社会公众出行自由、人身财产权益。能否自由、放心地行走在公共道路上,需要公共道路上空、地面、地下等设施、物件的安全及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
侯印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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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道路上的物体致人损害时,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供乘人可以减轻责任吗?
在现实生活中,搭朋友车、让朋友搭车都是很常见的事。可是搭便车的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这责任应该怎么划分呢?开车的人要不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基本案
侯印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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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供乘人可以减轻责任吗?
关于物业费,你知道多少
案例一:自有房屋长期空置,这种情况要交物业费吗?原告某物业公司起诉被告李某要求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被告李某称自己房屋长期空置没有享受物业服务,因此不应当交纳
侯印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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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费,你知道多少
离婚后发现婚姻存续期间对方出轨,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一、基本案情2013年原告周某与被告张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一子。2019年7月,张某提起与周某离婚之诉,经法院主持调解离婚,调解书主要内容为,双方自愿离婚,
夏俊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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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婚姻存续期间对方出轨,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借条签名与身份证名字不一致,钱还能要的回来吗?
借款人以借条上签名与本人身份证名字不一致为由,矢口否认借款事实拒不归还十年前的借款。近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依据笔迹鉴
侯印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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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签名与身份证名字不一致,钱还能要的回来吗?
彩礼给了婚没结成,彩礼要不要退?
彩礼,是指男女双方为缔约婚姻关系,基于当地习俗,由一方向另一方给付金钱的行为,彩礼一般由男方给付女方,多为金钱,也有一些贵重物品。由于各地方情况不同、条件差异等
侯印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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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给了婚没结成,彩礼要不要退?
小区内停车被盗,物业公司是否担责?
【案件回顾】2021年10月的某天晚上,刘某将自家轿车停放在小区车位上,第二天一早下楼发现其车窗被砸,车内物品、现金被盗。刘某随即报案,但事发地附近的监控摄像头
侯印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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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停车被盗,物业公司是否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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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对面跟我说让我随便想个公司来让我有误工费,但是我出院了,他不愿意给误工费了,这我该怎么办
你能提供误工资料,如实提供即可,如不能提供,在法律上也是参照相类似行业平均水平计费的,不要提供虚假资料,就涉及的民事赔偿等协商未果,你方可以向有关系啊强强的法院提起诉讼的
连江涛律师 连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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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说三天试用期不给工资合法吗
你好,违法,按照劳动天数支付工资。
张义律师 张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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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孩子抚养费是多少
您好: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数额通常会根据以下因素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抚养费数额会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或由双方协商确定。同时,抚养费的数额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子女因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子女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要求。
代海侠律师 代海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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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右转弯有修路能走他到吗
你好,可以走,一般会有地面指示。
张义律师 张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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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电动车然后就租了两天合同写着不到一期得第一期钱用付吗?
您好:不太清楚您问题中“不到一期得第一期钱”的具体意思。如果您签订的电动车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至少为一期,而您实际租赁未达到一期,是否需要支付第一期的全部费用,这取决于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如果合同明确规定,只要租赁开始,无论是否达到一期,都需要支付第一期的费用,那么您可能需要支付。但如果合同约定是按照实际租赁天数计费,未达到一期就不需要支付整期的费用,那您可能无需支付整期费用。建议您仔细查看租赁合同的相关条款,以确定具体的费用支付责任。
代海侠律师 代海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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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情况下欠条无效
关于欠条无效的情况,主要包括欠条用于非法活动、签署欠条并非出于真实意愿以及无实际支付等情况。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欠条是无效的。无效欠条可能使债权无法得到法律保护,导致经济损失,因此需要及时处理。
逃税取保候审担保人条件是怎样的
逃税取保候审,担保人应满足一定条件。具体为:1. 与案件无牵连;2. 具备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3. 享有完整的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制;4. 拥有固定的住所和稳定的收入。担保人需承担相应责任,否则将面临法律后果。
取保候审法院会怎么判
关于取保候审后的法院判罚,关键取决于犯罪情节。如果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可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若存在明确的犯罪事实和危害行为,将依法进行判决。取保候审的处理不及时可能会影响案件进展,增加社会危险性。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法院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