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劳动争议律师文集

未到退休年龄去世,缴的社保可以退回来吗?
社保,即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如若社保缴纳人突然去世,其社保个人账户的钱一般都可以取出!一、公
徐红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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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退休年龄去世,缴的社保可以退回来吗?
公司对消极怠工员工能有什么好的办法?
处理消极怠工员工的方法是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培训、调岗或者是提前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开出消极怠工员工不需要支付赔偿,如果员工造成用人单位严重损失的,需要
景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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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消极怠工员工能有什么好的办法?
昆明市人社局2022年工伤认定常见咨询内容
昆明市人社局2022年工伤认定常见咨询内容一、工伤认定流程1申请①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
刘艺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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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社局2022年工伤认定常见咨询内容
经济补偿金“N+1”的”N“与”1”究竟指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中,经济补偿金“N+1”的”N“与”1”究竟指什么?一、经济补偿金“N+1”中"N"的具体是什么含义?所谓的“N”指的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
刘艺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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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N+1”的”N“与”1”究竟指什么
如果提前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算工伤吗?
案例2013年11月14日,公司员工刘某骑电动车提前下班回家,途中被一汽车撞伤。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对该交通事故作出了责任认定,认定刘某对该事故不负责任。由于汽
徐红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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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提前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算工伤吗?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吗?
案例介绍案例一:任某与某保安公司劳动关系纠纷案[1]任某出生于1959年6月24日。2018年8月10日,其与某保安公司签订了该日起至2019年6月23日止的书
徐红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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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关系吗?
大连律师:什么是特殊劳动关系
二、法律规定的劳动年龄是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定劳动年龄指年满16
徐红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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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律师:什么是特殊劳动关系
大连律师: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二、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一)干预程度不同。国家对劳动关系有强制的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必须遵守,不得以合同排除法律的适用;雇佣关系的本质是一种劳务关系,双
徐红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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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律师: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大连律师:保险公司内勤工资谁发
1、绩效工资与外勤的保单提成是两回事;3、通俗的说,就是工作表现好的,绩效工资会多点,表现一般的,绩效工资可能少点,各人不会相同的。补充:总体来说,保险公司内勤
徐红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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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律师:保险公司内勤工资谁发
律师说法:工伤赔偿项目
(一)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和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需要住院的)【】职工在本市住
徐红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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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工伤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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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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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问答
你好 ,问下异地的纠纷要到他那个城市去起诉么?
您好,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实习期首次闯红灯可以申请免罚吗?
您好,无论何种理由,发生闯红灯违法行为,都会依法处罚,实习期不会减轻处罚但也不会加重。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角磨片飞我的嘴里面了嘴里面上面缝了八针
这种情况构成工伤,可以依法鉴定评估伤残等级,要求赔偿。
肖茹律师 肖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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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周岁了在私人家干一年零八个月没签合同,突然辞退了,有没有补偿?
如果达到退休年龄属于劳务关系,可以不支付赔偿
肖茹律师 肖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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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和抚恤金再婚的妻子不签字,孩子能拿到吗?
一、丧葬费子女一方不签字可以办理吗不可以,按法律规定是需要所有子女签字确认有一人负责领取,如果子女中有一人不同意,社保局就不发放。争执不下,就得需要法律公证处的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丧葬费发放程序免纠纷丧葬费、抚恤金发放程序1、职工去世后,生前所在单位通知劳资科2、劳资科凭火葬有效证明进行登记,根据规定核算丧葬费、抚恤金,出具领取丧葬费、抚恤金通知单(其工资、津贴自去世后下个月停发)3、去世职工家属持通知单到财务处领取丧葬费、抚恤金4、有关材料分类保存。扩展资料:标准上海丧葬费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承担丧葬义务的人有权要求获得丧葬费。过去,以死者家属为安葬死者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为限。不少省市的丧葬赔偿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和交通事故发生地规定的原则办理,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大约3000-4000元。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购买骨灰盒费,一期骨灰存放费,以及雇请人员所支付的劳务费和必要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但超过上述标准的,经法院审查确属必要,可以按照丧葬费的实际损失计算,予以赔偿。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的费用不予赔偿。司法解释规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这个标准最简明,也最方便。
农村老宅办宅基证怎么办理
农村老宅办宅基证需向集体组织申请,经审批后向土地部门申请登记。如遇到土地权属争议,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分析:在农村,老宅的宅基地证办理通常涉及到土地权属的问题。首先,村民需要向所在的集体组织(如村委会)提出申请,明确其建房用地的需求。然后,经过集体组织的审核和报送,申请将被提交到县(市)人民政府进行审批。一旦获得批准,村民需要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并最终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提醒:若在办理过程中遇到土地权属争议或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名下有车可以申请低保吗?
一、名下有车可以申请低保吗1、名下有车的不可以办低保,不符合低保的条件。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民。2、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二、低保户条件是什么1、低保人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低保人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低保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社区车库已改造成居民区。门口的地方属于车库主人吗?
小区的车位车库通常是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一般情况下,车位车库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确定;如果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或者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了全体小区业主的,属于业主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