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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律师问答
工伤八级私了赔偿多少
工伤八级私了赔偿金额因地区不同而异,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伙食补助费等九项内容。本文将详细解读赔偿项目和标准,以及计算与发放细则,助你了解
工伤赔偿
的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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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费能报销吗?如何支付和管理?不服鉴定怎么办?本文详细解读了《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鉴定费报销、支付责任和管理办法,以及不服鉴定的再评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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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与一般赔偿的差距到底有多大
工伤赔偿
与一般赔偿有何不同?本文详细解析了
工伤赔偿
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在责任主体、关系、性质、归责原则等方面的差距。同时,探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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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责任主体和一般赔偿的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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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老板不赔偿怎么办?别担心,有小助手法律快车来帮你!本文详细解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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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流程和老板不赔偿的后果,让你了解如何维权。快来学习,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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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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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不满?可向上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本文详细介绍了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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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8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一、8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有哪些 1、8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有如下: (1)工伤保险基金以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为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3)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个人工伤认定所需材料有哪些 个人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如下: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事故情况材料;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海北五级工伤赔偿期限多久
工伤赔偿期限一般是30日。职工因事故负伤的,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向规划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有特殊情况的,经过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的延长申请期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张家港机械厂工作时,左脚第一指远端骨折保守治疗能评价十级吗?
骨折伤残鉴定要看恢复后对日常活动、工作学习、社会交往等相关能力的影响,具体伤残等级需要找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我因工作被挖掘机挖的大竹兜甩出来而砸飞,施工工地的手把我送入医院门诊,能获得是多少赔付
法律分析: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如个人先垫付后,应向公司申请报销费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暂行条例》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你好我辞职了能不能做工伤鉴定
进行工伤鉴定需要下列材料: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法人代表和劳动者的身份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书面的劳动合同;以及工伤事故的诊断证明或职业病的诊断证明。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最新深圳十级伤残一共赔多少万
法律分析: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7个月;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为每满一年发给0.1个月本人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每满一年发给0.1个月本人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需要注意,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3个月的,按3个月支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伤残鉴定找熟人拉关系有用吗
没有用。伤残鉴定中造假,在现实中并非罕见,但一旦发现,法律将予以严厉制裁,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同时,对造成的损失,还将承担赔偿责任。其实也没有必要,鉴定结论不是一家说了算的,如果结论非常离谱,对方势必是要提出异议的,这样免不了再次鉴定,最终还是会得出一个客观的结论,那么找关系评出来的结论也就没有意义了。所以严格依法办事,不只是尊重法律,也是维护自己的权利。 伤残鉴定是根据伤者的受伤程度和治疗恢复情况以及对今后生活工作的影响程度等情况并按照相关的规定标准来做出的,找熟人去做虚假的鉴定没有用的。最好不要这样去做,因为司法鉴定有指定的司法鉴定所,他们做出来的鉴定是要做为 法律依据: 的,如果对方对这个鉴定有怀疑可以要求重新鉴定,你的2份鉴定结果不一样,你就会非常被动,司法鉴定一般也不会故意夸大伤情。因为这个关系到职业操守与法律责任的问题。 在伤残鉴定中需要注意什么 1、首先,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当事人,一定是要在治疗终结后,才可以向事故处理大队或者是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鉴定。 2、其次,去鉴定机构的时候要携带被鉴定人的身份证、所有的医疗材料,包括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记录、门诊或者急诊的病历、各种CT片子,还要带交通队或者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书。将所有材料的原件交到鉴定部门后,鉴定机构就会通知当事人什么时间去做鉴定。鉴定部门一般会在十五天内出具鉴定结果,但如果有特殊情况的话可以延期,比如治疗未终结,节假日等。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鉴定规则全文》第五十八条 鉴定人在鉴定工作中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或者故意损毁检材、泄露鉴定意见情节、后果严重的,或者故意作虚假鉴定、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职工有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受到的事故伤害是因为工作原因; 2、受伤是在工作时间并且在工作场所内,且受伤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有关; 3、患职业病的; 4、在外出工作的时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等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下班后在宿舍突然脑出血死亡。工厂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单位应该承担相关责任
我想问一下法律问题。我们应该如何索取赔偿?
【 法律分析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听力下降不构成职业病的,可以申请工伤的认定,如果不属于工伤,就不能主张经济赔偿的。是双耳还是单耳的听力都下降,下降多少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双耳听力损失≥26dB,或一耳≥56dB,就能鉴定为十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法律分析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6级工伤。单位要求一次性清算。解除劳动。能算多少钱?
我是尘肺病。6级工伤。煤矿转型。单位要求一次性清算。解除劳动。能算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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