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劳动仲裁律师

海西州
劳动仲裁
抱歉!当前地区暂无劳动仲裁律师
为您推荐其他律师
海西州律师-廉高飞律师
服务 2244人好评 51 响应 1小时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03号山水国际3号楼12楼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廉高飞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海西州律师-庞文波律师
服务 6.5万人好评 235 响应 1小时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03号山水国际3号楼16楼
回复及时
口碑良好
庞文波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海西州律师-李西京律师
服务 1837人好评 16 响应 1小时
西宁市城东区东川工业园区行政服务中心9楼,沪宁路8号
口碑良好
高级合伙人律师
李西京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海西州律师-马铭蔚律师
服务 349人好评 33 响应 1小时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14408室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马铭蔚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海西州律师-王希成律师
服务 875人好评 19 响应 1小时
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楼9楼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王希成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海西州律师咨询
海西州律师问答
劳务派遣用工与合同用工的区别在哪里
  劳务派遣用工与合同用工的区别主要包括二者签订合同的主体的不同、所享有的福利待遇不同等。劳务派遣用工的法定方式包括完全派遣、减员派遣、试用派遣等。
#劳务派遣
人看过
劳务派遣用工与合同用工的区别在哪里
在什么情况下签订劳务合同
  在停薪留职人员从事一些临时性有酬工作、离退休人员返聘工作等情况下才能签订劳务合同。在签订劳务合同时一定要明确自己的工作地点、注意签订的对方是否为合法企业等。
#劳务派遣合同
人看过
在什么情况下签订劳务合同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可以向劳务派遣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是根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的,每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
#劳务派遣合同
人看过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劳务公司需要具备什么资质
  劳务公司需要具备的资质是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有与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等。劳务公司合同期限是不少于两年的。
#劳务派遣
人看过
劳务公司需要具备什么资质
劳动仲裁流程怎么走需要多少天
  劳动仲裁流程是提出申请,然后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安排开庭,裁决之前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进行裁决。劳动仲裁一般会在四十五天内完成,情况复杂的还可以延长十五天。
#劳动仲裁程序
人看过
劳动仲裁流程怎么走需要多少天
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下列材料:劳动者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面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以及能证明当事人主张的材料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仲裁有哪几种
  仲裁仲裁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根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离职多久内申请劳动仲裁有效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一般会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出结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仲裁能否在老板居住地申请?
劳动仲裁可以去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以及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劳动仲裁地点的选择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仲裁申请的地点,一般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上述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的,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多长时间内可申请劳动仲裁
当事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一年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该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中止的,则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仲裁时效期间。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申请过劳动仲裁或诉讼,会被记录在档案里吗
劳动仲裁是不会记录到档案内。劳动者正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不会影响以后的就业等。并且,目前找工作,入职的时候,企业也不会查档案。也只有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时候,可能会查档案。但是,劳动者维权的记录,也不算污点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经济纠纷起诉流程需要多长时间
经济起诉流程需要多长时间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只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时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但如果案件复杂的,是需要延长一定的时间来进行处理的,只要司法机关在上述审结时限内作出判决的都是合法的。
劳动仲裁会偏向员工还是会偏向企业呢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为员工服务的部门,不偏向一方。不服仲裁结果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仲裁员受贿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的中断和裁决。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要程序。根据法律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除非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规定的仲裁申请时效,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是有用的。劳动仲裁受法律保护,法律不偏向任何一方,也不偏向用人单位。
行政诉讼档案保管期限是多久
《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解释未明确规定行政诉讼案卷资料档案保管期限,但根据《档案法》,一般是保存25年。 即使存在《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规定行政诉讼档案一般保管30年,但是《档案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20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所以应当适用《档案法》规定。 行政诉讼档案,应根据当事人身份、案件的影响程度和审理程序、案件性质综合考虑,取用其中最长的保管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