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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与抵押都是担保的形式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8-28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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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质押与抵押都是担保的形式,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可做抵押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一、质押与抵押都是担保的形式吗

  抵押和质押都是属于担保的一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的联系

  抵押与质押的相同点:

  1.抵押贷款、质押贷款都是指借款者以一定物品作为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两者均是银行常见的放款形式之一。

  2.抵押、质押都属于担保。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三、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1.提供的担保物品不一样。法律快车提醒您,抵押的担保物通常为不动产(如:土地、房屋)、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如:存款单、债券)。

  2.占管形态不一样。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例如:我抵押了我的房产,但该房产仍由我占有并保管。若我质押了存款单,该存款单则由债权人占有并保管。

  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4.处置权不同。若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上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而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债权人就可以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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