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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材料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02 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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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建工程抵押是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而将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抵押给贷款银行的行为。那么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材料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材料有哪些?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抵押合同;

  4、主债权合同;

  5、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8、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提交);

  上级主管部门批文(全民所有制企业应提交);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集体所有制企业应提交);

  9、在建工程贷款资金专款专用承诺书;

  10、价值确认文书或评估报告;

  11、其他必要材料。

  在建工程抵押合同有哪些内容?

  以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合同还应载明以下内容: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2、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需交纳的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

  3、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

  4、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

  5、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

  在建工程抵押流程是怎样的?

  在建工程抵押主要有如下几步:

  1、房屋所有人向窗口提出申请。

  2、窗口初审申报材料,经初审合格的受理并将申报材料移交审核环节。

  3、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审核后,转审批环节。

  4、审批合格后缮证,会计依据服务事项收费,发证。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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