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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06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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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继续建造的过程中,工程建造者在解决程继续建造资金问题上,往往会通过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行为来获取资金。在建工程抵押指的是抵押者将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那么,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条件是什么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条件:

  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在《物权法》出台前信贷客户不得用在建工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也不能为自己其它用途的债务进行担保,而只能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担保。《物权法》实施后在建工程抵押可以为其他债权种类设定抵押,对在建工程抵押担保的种类没有限定。

  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载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因此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还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

  综合上文可知,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登记必须是建立在在建工程建造筹备资金的基础上,并且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同时要求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三证。希望以上小编整理的关于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条件的资料对大家有一定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的问题,或法律快车小编欢迎您直接向我们咨询,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责任编辑:竹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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