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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个人购房贷款“商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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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6 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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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个人购房贷款,将可以“商转公”,这一规定让不少购房的市民喜出望外。15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目前龙岩市正在抓紧制订“商转公”具体实施细则,年内有望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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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财政厅、省住建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的指导意见》,已办理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只要具备4个条件(原商业性购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且无逾期贷款余额;符合国家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相关规定;符合我省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各项政策规定),在还款期间,便可申请将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

  “商转公”对于众多有住房商业贷款的购房者来说,意味着能节省一大笔利息钱,还贷压力减轻不少。目前,5年以上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年基准利率是6.8%,而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基准利率为4.7%,相差了2.1个百分点。

  以贷款20万元、贷款期限20年为例,以基准利率、等额还款法计算,商业房贷每月需还款1526.68元,还款总额为366402.98元;而公积金贷款每月只需1286.99元,还款总额为308878.13元。两者相比较,“商转公”后购房者每月可节省240元左右,20年贷款期算下来共省了57524.85元。

  “省里的指导意见已经出台,我们会尽快制订出一个完善的实施细则,但这需要一个过程,争取今年年内实施。”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实行“商转公”业务需要进行调查摸底,还涉及评估、担保以及房子的抵押等问题,需要银行等各部门协调,整个过程较为繁琐。“目前,征求意见稿已经出来了,实施细则最快也要八九月份出台。”一位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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