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产权办理机构是哪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21 06:54
人浏览

  无论是继承得来的房屋,还是通过正常买卖得到的房屋,一般都需要经过办理产权登记,才能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办理产权,首先应该明确要去哪里办理,那么,关于产权办理机构是哪个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产权办理机构是哪个

  我国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如果所在的城市实行房产、土地由一个统一的部门管理,那就到这个统一的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如果所在城市实行房产、土地分别由两个部门,即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来管理,就需要先到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权属登记,再持房产证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属登记。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是政府的一项行政行为。我国一些城市曾出现过一些无效发证的单位,如城市郊区政府、开发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以至开发企业自行印制、颁发“房产证”的现象,这些单位颁发的“房产证”是非法的、无效的。

  各城市的房地产权属证登记管理部门都有一个关于办理期限的规定。对于商品房买卖,一般在房屋竣工验收并入住后的3个月内,由买卖双方提出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否则,将承担逾期登记罚金。

   二、房屋产权证办理准备材料

  根据上海市房地局的有关规定,办理产权证应提交请书、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房屋勘丈表及平面图、契税收据和《商品房用面积分摊表》及地籍图等有关资料。这些资料绝大多数购房者本身拥有或可自行购到,但在办证时,却往往尴尬地发现自己物业的《商品房用地面积表》和地籍图在开发商手里,而要取得这两种资料,又常遇到开发商的刁难。

  所以在这里提醒购房者,在买房时应主动要求开发商提供上述资料,以避免将来发生纠纷时受制于人。

   三、房屋产权证办理其他注意事项

  进行了房屋交易之后,买卖双方要在自交易之日起3个月内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双方需持身份证、户口本、买卖协议(存量房屋的卖主还需持《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文件和证明在交易中心进行登记。

  交易中心将依据有关的法规对房地产买卖行为进行审核(存量房屋需价格评估报告),并向主管部门报批,批准后再通知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买卖双方在接到通知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章等同时到交易中心,在缴纳了卖过户手续费、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后就可以办妥过户手续。

  在办理过户手续的过程中,有一项规定常被人忽略,那就是在手续的办理过程中,买卖双方必须亲自到场。万一不能亲自到场,代为办理的人要出具交易人开办的有效的委托书。如不能出具有效的委托书,任何代办人员都会遭到交易中心的拒绝。

  办理完了过户手续,买房人还要到房屋所地的区、县房地局的房政科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产权办理机构是哪个的内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网站发布法律咨询。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