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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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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7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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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办房屋权属变更登记须知

  一、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3、《辽宁省城镇房地产交易条例》

  4、 建设部、省、市、县(区)有关房地产交易管理方面的法规文件。

  二、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申办条件

  1、 权利人(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2、 无查封、抵押等法律规定的限制条件。

  3、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包括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社会团体、提供资料齐全有效,权属明晰。

  4、 房屋地址或权属依法变更的。

  三、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提供的证件及要求

  1、 权利人(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房管中心提供)

  2、 填写产权登记申报审核表(房管中心提供);

  3、 原房屋所有权证;

  4、 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农房、租赁土地、划拨土地先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6、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委托书(房管中心提供);

  7、 法人代表,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8、 权属名称变更的须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

  业变更登记查询卡及企业变更核准通知书;地址发生变更的由地名办出具地址变更通知书;

  9、 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有限公司提供董事会(股

  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章),属外文的资料由外企服务中心翻译成中文。

  10、企业改制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 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产权登记—>产权审核—>产籍复核—>

  缮 证—>审批—>发 证。

  五、 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收费标准

  1、房屋登记费 80元/宗;

  2、农房工本费 10元/件 。

  六 、完成时限:

  七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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