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房屋预售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8 13:57
人浏览

  现在买房的人很多,大家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如果现房已经没有看到满意的,可能会选择购买预售房,也就是还没有建好的房子,那么房屋预售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都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屋预售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简单地说,政府按不同的房屋状况出台了三种合同示范模板--预售合同、出售合同、买卖合同。前两个对应的是购房人从开发商手里买一手房所需签订的合同。第三种是购房人从已经取得了房产证的个人(这人的房屋取得也是从开发商手里买的一手房)买二手房签署的合同。

  在房屋建设工程还未竣工、但已经达到了政府允许的预售条件时,开发商与购房人签署的就是预售合同。购房人买的是“期房”--远期交付的房屋。在这阶段,因为房屋的平面建筑设计、室内设施配备、交付日期、房屋实际面积、小区平面规划都是预计的,是不确定。所以针对这些(例如面积误差的处理规则),必须在合同里双方“约定”下来。交房时,按约定逐一核对,若没做到按违约条款处置。

  后两种合同因为签署时没上述这些问题,但有新的问题要约定--例如若银行贷款迟于购房人预计的时间下来怎样算违约责任。所以,在后两种合同里,合同条款会比对预售合同相应地做调整。

  二、房屋预售合同能抵押吗

  房屋预售合同可以抵押。

  购房人已经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契约可以进行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的有关内容须在预售契约中注记。抵押的预售房屋在抵押期间竣工的,购房人申领权属证件时,登记部门须将预售房屋的抵押情况注记到相应的权属证件上。

  我国法律对抵押人在抵押期间转让抵押物行为的限制经历了同意转让到通知转让,再到无条件转让的过程。

  首先,规定抵押人经债权人同意可以转让抵押物,转让行为有效,否则无效。《民法通则意见》第115条第一款规定:“抵押物如由抵押人自己占有并负责保管,在抵押期间,非经债权人同意,抵押人将同一抵押物转让他人,或者就抵押物价值已设置抵押部分再作抵押的,其行为无效。”

  三、房屋预售许可证办理要什么流程

  1、申请办理所需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2)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法人委托书;

  (3)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报告,附商品房预售方案。

  2、办理流程

  (1)受理阶段(2个工作日)办理地点:政务中心;

  (2)初审申报材料、受理、录入、扫描、建档(2个工作日)。

  3、办理阶段(12个工作日)办理地点:政务中心。

  (1)现场勘查(3个工作日);

  (2)首席代表组织协调建立预售房屋销售系统(5个工作日);

  (3)首席代表审核、提请分管局长签发(2个工作日);

  (4)分管局长签发(2个工作日)。

  4、发放阶段(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政务中心;

  制证、窗口发证(1个工作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房屋预售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等相关法律知识。预售房屋是存在一定风险的,大家购买的时候需要谨慎。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