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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的付款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19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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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房主签订了买卖合同,规定了付款方式为:首付30%,剩余采取商业贷款方式支付,现在贷款已批准,但是买方要求银行把贷款放到他账户上再行过户(这一点在商业贷款方式里是不可能实现的),在合同里双方责任和权利部分有这么一句:“买方付清全部房款,上述房屋经产权过户并交接完毕后,该房屋即归买方所有和使用”。目前的争议是卖主认为只有买方付清全款才能过户,买方认为卖方既然接受了商业贷款支付方式就必须在过户后银行才能把尾款支付给卖方,关于“买方付清全部房款,上述房屋经产权过户并交接完毕后,该房屋即归买方所有和使用”这一句话指的是房屋在钱物两清后才能入住使用。并不是指贷款批准后给钱再过户,这种争议怎么解决?谢谢律师了



 你好,你的问题我们已大致了解,答复如下:我所提供房款监管业务,作为居间人来为双方提供房款的安全保障,真正使买卖双方绝无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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